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合同制教职工(非事业编)。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落实招聘工作,研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19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进入“2024年招聘报名入口”,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⑤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1日以后;
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A01-A11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态度、教学基本素质、教学内容、效果、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总分100分。
(2)应聘B01-B0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岗位相关理论知识和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31-52518776、52554278
监督电话:0731-52554275、52518762
附件:
附件3为压缩文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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