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

  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为解决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长沙公积金中心”)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 分中心”)业务政策不一致导致的“同城不同策”问题,现就统一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的贷款政策

(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应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二)职工家庭(已婚状态指夫妻双方,单身状态指职工个人,下同)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如已办理则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

(三)经测算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四)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贷款n倍数根据我市每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问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1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于2月1日起执行。

(五)贷款期限可计算到去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贷款期限可至65岁,女性贷款期限可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 人员和处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可至65岁)。

(六)职工家庭贷款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七)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离婚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八)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记录。

(九)职工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m,再购(建) 房的,不予贷款。

(十)职工家庭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为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不予贷款。

(十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该套住房属于别墅、商业、商住两用的,不予贷款。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按照《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显示的房屋用途或性质确定。

(十二)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不予贷款。

(十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时间间隔限制。

(十四)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在《长沙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长沙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在本省其他地、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可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十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应在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十六)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房产抵押时对本 套房房龄无限制规定,已办理住房产权过户的,可以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十七)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时,本套房屋未出产权证书的,符合抵押条件的其他房产即可设定抵押;本套房屋已出产权证书的,职工家庭先提出申请,待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

(十八)限购区域内(除浏阳市、宁乡市以外的行政区域) 严格执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规定。

(十九)组合贷款总额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审核确定,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 70%,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或房屋评估价值的40%。

(二十)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 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含对冲)1次,对冲提前还贷金额应不低于 3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1万元。

 二、统一的提取政策

(一)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不得申请除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

(二)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为由提取。

(三)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3套以上自住房的,以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 别墅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的,不予提取。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按照《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显示的房屋用途或性质确定。

(五)职工家庭在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六)职工家庭因工作或夫妻两地分居原因在外省工作地 或户籍所在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省内购买、建造、翻建、大 修自住房及偿还上述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公积金不限工作地和户籍所在地。

(七)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购房提取应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并应自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

(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上述住厉货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九)职工家庭已办理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1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

(十)还贷提取按照《借款合同》确定的月还贷额计算提取金额。

(十一)职工家庭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 只能选择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取。

(十二)住房贷款结清的,职工家庭应在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十三)职工家庭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以与长沙公积金中心或省直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约定每年固定日期将上一年度还贷额提取至约定账户。

(十四)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可根据治疗情况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没有时间间隔和次数限制。

(十五)暂停长沙行政区域外就医的重大疾病提取和发生在长沙行政区域外的重大灾害提取。

(十六)职工退休后可申请提取,女性职工50岁以上,女性干部55岁以上,男性职工、干部60岁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未达到以上退休年龄提前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十七)租房提取取消最低提取额度。

(十八)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申请提取,不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十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 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

(二十)职工已注销国内户籍或已出境定居可申请提取,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不再需要提供离职证明。

(二十一)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不再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改为提供《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

(二十二)职工每次只能选择一种情形申请提取,12个月内不能申请同一类型提取(重大疾病提取除外),不同类型提取无时间间隔限制,夫妻双方提取无时间间隔限制。

(二十三)职工可以委托配偶、同一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以上人员之外的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应该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三、统一的缴存政策

在本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统一到长沙公积金中心开设公积金账户。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之日起施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爱长沙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长沙公积金缴存/提取/查询入口,查看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更多信息。

微信搜索关注【爱长沙网】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相关【关键词】进行查询:
回复:【补贴】获取长沙各类补贴汇总
回复:【购房资格】获取长沙购房资格大全
回复:【地铁】获取长沙地铁最新规划、线路运营图
回复:【HPV】获取长沙宫颈癌疫苗预约最新情况
回复:【消费券】获取长沙消费券汇总信息
回复:【烟花】获取长沙近期烟花信息汇总
回复:【植物园】获取湖南省植物园预约入口
回复:【观众报名】获取长沙节目录制观众报名入口
回复:【演唱会】获取长沙近期演唱会汇总信息
回复:【橘子洲】获取橘子洲景区预约入口
回复:【岳麓山】获取岳麓山景区预约入口
回复:【玩】获取长沙更多游玩推荐
回复:【预约】获取长沙景区预约入口汇总
回复:【落户】获取落户政策汇总
回复:【居住证】获取长沙居住证办理指南
回复:【健康证】获取长沙健康证办理信息
回复:【港澳通行证】获取通行证办理相关指南
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办理相关信息
(0)
爱长沙网整理爱长沙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4月30日 下午7:18
下一篇 2023年4月30日 下午7:20

相关推荐

  • 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

      长沙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切实抓住实施强省会战略重大机遇,奋力争创国家吸引集…

    长沙城事 2023年5月3日
  • 2024年湖南党史陈列馆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湖南党史陈列馆现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员,包括办公室文秘、人事(党建)专干和讲解员。 应聘者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年龄35岁以下,并满足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7月2日,通过湖南党史陈列馆微信公众号和湖南人才网等渠道报名。 考试环节包括面试、笔试和才艺展示等,最终录取人员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提供免费食宿,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 2024年6月25日
  • 长沙市外国人境外驾照转国内驾照办理指南(材料+流程+地点)

    长沙市外国人可以办理境外驾照转国内驾照,办理要求如下:   一、办理材料及要求 1、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原件:需由本人或留宿人(机构)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停留、居留证件:…

    办事 2023年5月2日
  • 长沙神仙岭游玩攻略:地址、门票和交通指南

    导语 神仙岭,全名“神仙岭风电场”,是长沙周边的网红游玩好去处,在山上拍照,看风景、露营都是极好的。

    旅游 2023年7月17日
  • 2024湖南疾控HPV疫苗预约流程及入口指南

    湖南疾控提供HPV疫苗的网上预约服务,可预约四价及九价HPV疫苗,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9:00至12:00。接种对象为9-45岁女性。预约成功后请携带身份证和手机到接种单位接种。预约须知:首针成功后无需再预约,名额有限,先到先得。请勿转让名额,未按时接种视为放弃。预约后如需取消,请一周内致电取消。预约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详情请参考湖南疾控微信公众号。

    长沙城事 2024年4月29日
  • 长沙城市户籍人员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导语 长沙城市户籍人员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低收入单身申请人,应提供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的材料等。

    住房 2023年7月11日
  • 2024年长沙远大路交通限制时间:最新报告

    远大路黄兴大道至盼盼路路段将进行交通限制,施工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4月16日。施工期间,该路段将半封闭施工,车辆需在余下车道依次交替减速有序通行。禁止车辆停放,若有调整交通限制措施将另行通告。请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通告要求,服从交警指挥,违规将被处罚。

    交通 2024年3月18日
  • 2023年长沙岳麓区天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两癌筛查指南

      岳麓区天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免费“两癌”筛查开始啦!详细信息如下。 筛查对象: 请年龄在35-64岁之间的女同胞,携带户口本或暂住证(有效期内),进行免费两癌(乳腺…

    长沙城事 2023年4月28日
  • 长沙岳麓区免费孕前检查办理指南:详细指导及相关信息

    我们提供由政府承担费用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这是一项与优生优育有关的综合性健康检查。我们在芙蓉区提供免费孕前检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均可享受一次免费孕前检查。您只需携带身份证(或长沙市居住证)和结婚证,前往岳麓区妇幼保健所办理。检查项目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遗传性罕见病调查问卷、孕前优生常规辅助检查等。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0731-85054046。地址:岳麓区望月湖街道月宫街99号。

    办事 2023年7月24日
  • 长沙社保补贴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长沙社保补贴政策汇总 更新时间:2022年7月22日 补贴类型 补贴内容 申请指南 灵活社保补贴 在长沙市本级和所属区、县(市)级社会保险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时、足额缴…

    长沙城事 2023年5月3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