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存量房房源核验交易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1年4月30日
据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消息,从5月1日起,长沙存量房交易新增房源核验环节,核验通过才能挂牌交易和网签,每套房源将有专属房屋核验码和二维码,没有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的房源信息将不得发布。
一、存量房房源核验:
存量房房源核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被委托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住房租赁企业等在发布存量房出售或出租信息前,通过长沙市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平台进行房源信息校验。
二、核验内容:
核验内容包括房屋坐落、建筑面积,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房屋基本信息,还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等。
三、核验流程:通过网签平台自动核验并生成“绿码”
市民如果想出售名下房屋,首先下载“长沙住房app”并实名注册,点击“我的房产”,选择要出售房屋并获取房源核验授权码。
整个房源核验的流程都可以通过房源核验授权码实现房源信息的识别和传递。
四、房屋交易:
根据发布房源信息渠道不同,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由权利人或被委托人通过各网络信息平台推送房源核验授权码、机构名称、房源采集人员姓名、房源发布人员姓名、挂牌价格等信息到网签平台,进行自动核验。通过被委托人经营场所发布房屋信息的,由权利人与被委托人通过网签平台签订委托协议,并将房源信息上传进行核验。
特别提醒:委托经纪机构出售的,房源采集人和发布人须为同一经纪机构人员。没有经过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
根据操作规程,房屋权利人和被委托人发布的存量房房源信息,应当保证其在网络信息平台、被委托人经营场所等各类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一致,并明确标示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经纪机构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没有房源核验码及二维码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
五、其他:
1、关于信息安全问题,操作规程规定,网络信息平台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权利人提供的具体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对外披露权利人信息,或将权利人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2、若未按规定执行,或存在填写虚假产权人联系电话、所售房屋价格未如实填写,投诉处理回访不满意每月达2宗以上,不按规定展示二维码等违规操作情形的,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采取撤销委托备案、约谈、书面警告、曝光、纳入诚信记录、暂停网签等监管措施督促整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爱长沙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长租房】可获取长租房业务办理入口,查看如何进行以租换购/如何出租/如何出售/租金标准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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