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想在长沙买房,要怎么做才会拥有购房资格呢?
一、长沙户籍:
1、 如果本身就是长沙户籍,在长沙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时,不受其他任何条件限制,就拥有首套房购买资格。
2、如果是要购买第二套房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首套住房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满4年或网签备案时间满4年;
②长沙户籍满2年;
③婚姻状态为:已婚、或离婚带有未成年子女、或丧偶带有未成年子女
3、如果是要购买第三套房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二是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三是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对于拟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符合二孩及以上认定条件但不符合原限购政策规定的,仍不能凭《实施细则》直接购买商品住房。
二、非长沙户籍:
1、落户长沙:
① 落户长沙满1年并缴纳12个月社保,就可以拥有首套房购买资格。
② 如果不缴纳社保,落户长沙满2年以上就可以拥有首套房购买资格。
③根据长沙新发布的《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2、不落户长沙:
① 不落户长沙,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沙稳定就业并在长沙缴纳了社保(没有时间限制),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且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可购买首套房;
②非长沙市户籍家庭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自购房当月起已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或个税);
注意:根据长沙发布的《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爱长沙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资格】可获取查看长沙购房资格查询入口,查看本地户口、外地户口、二手房等购房资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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