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最新购房资格 更新时间:202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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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户籍 | |||||
类型 | 可购买首套房条件 | 可购买二套房条件 | 可购买三套房条件 | ||
原籍长沙 | 已婚家庭 | 限购区域内无住房 沁 | 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满4年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 案满4年 | 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 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 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 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 套购房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 条件:①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 户籍;②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 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 女(18周岁以下);③所生育的 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 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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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未婚 | 限购区域内无住房 | 无购买资格 | 无购买资格 | ||
未成年 | 无购买资格 | 无购买资格 | 无购买资格 | ||
离异 | 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0套的:可凭户籍 、社保、个税等方式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 商品住房,离异时间满一年后属于首套刚需件: | 1、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2套及以上的:无购 房资格 |2、离异前家庭住房总套数为1套的,申请购房按 二套住房审核购房资格,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 ①首套住房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满4年或网签备 案时间满4年;②长沙户籍满2年;③单亲家庭 (根据离婚文书认定有未成年小孩抚养权的一方) | |||
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 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 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 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 套购房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 条件:①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 户籍;②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 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 女(18周岁以下);③所生育的 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 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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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 | 限购区域内无住房 | 已婚,且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满4年或房屋交易合 同网签备案满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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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外地 | 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 | 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 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 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注: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 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 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 | ①落户满2年 ②婚姻状态为:已婚、或离婚带有未成年子女 、或丧偶带有未成年子女 ③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满4年或房屋交易合同网 签备案满4年 需要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 | 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 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 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 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 套购房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 条件:①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 户籍;②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 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 女(18周岁以下);③所生育的 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 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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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落户满1年且在长沙工作并自从购房当月 向前起算近15个月内有正常缴纳12个月社保①落户满2年 (或个税)缴费信息 | |||||
②婚姻状态为:已婚、或离婚带有未成年子女、 | |||||
通过务工落户等各类方式落户 | |||||
长沙(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 户的除外) | ②自购房当月起已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 税(或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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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丧偶带有未成年子女 ③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满4年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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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随迁子女落户长沙 | |||||
③落户长沙满2年 | ②首套房不动产权证满4年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 备案满4年 | ||||
需要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件。 | 需要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件。 | ||||
在校大学生(大学集体户口) | 无购买资格 | 无购买资格 | 无购买资格 | ||
非长沙户籍 | |||||
类型 | 可购买首套房条件 | 可购买二套房条件 | 备注 | ||
家庭/个人 | ①限购区域内无住房 | 无购买资格 | 凭社保购房是以购房当月(不 含)为基准,向前推算30个月里 正常缴满24个月即有购房资格, | ||
②在长沙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 (或社保) | 断缴、补缴的月份均不计算在24 个月内。 | ||||
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 ①在长沙有稳定工作 ②在长沙缴纳了社保(没有时间限制) ③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 (个体户可用满2年的工商营业执照替代) ④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 以上条件同时满足,且限购区域内无住房。 | 无购买资格 | |||
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的人才 | ①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②在长沙有稳定工作 ③在长沙缴纳了社保(没有时间限制) ④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限制 (个体户可用满2年的工商营业执照替代) ⑤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的居住证 以上条件同时满足,且限购区域内无住房。 | 名 购买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 | |||
人才引进 | |||||
对象 | 条件 | 福利待遇 | |||
博士学历(人才新政45条) | 在长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申请购 | ||||
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购房申请表 | |||||
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③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 | |||||
执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强省会人才引进购房 | ①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 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 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 | ||||
②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可向当地市级人才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由当地市级人才部门 按流程办理。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可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 |||||
留学归国人员 | 2020年9月10日(含)后在长新落户或来长工作的留学归国人才,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受社会 保险缴存时间的限制。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 ||||
①购房申请表 ②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③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 执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组认定的A、B、C、D类人才 | 符合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A、B、C、D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 口购房政策 |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 限制 | |||
研、生产技术骨干 | 通过所在企业提交购房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 在长重点企业中派驻高管及科证明材料,送经授权的所在园区组织人事部 门审核,由所在园区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可在 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 可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 |||
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 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产业工人 | 重点企业中由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外地企 业)派驻长沙,但非我市户籍,且社保在企 业集团总部缴纳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科研、 生产技术骨干,提交本人劳动合同、企业 | ||||
出具的在长工作证明、任职文件,连续24个 月在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外地企业)缴纳社 保的证明,可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 房 | 可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 ||||
(人才新政45条) | 株洲、湘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株洲、湘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长落户 并购房。 | ||||
公务员 | |||||
类型 | 条件 | 福利待遇 | |||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或公务 调动入长的人员 | 招录或调动长沙时间满一年 | 招录或调动时间满一年的,提交组织、人社部门 的正式招录、调动通知,在长沙限购一套商品住 房 | |||
军人 | |||||
类型 | 条件 | 限购套数 | |||
服役地在长沙 | 由团级以上部门出具现役军人证明及家庭成 员关系证明 | 未婚限购1套 已婚限购2套 | |||
入伍地在长沙 | 由团级以上部门出具现役军人证明及家庭成 员关系证明+地县征兵办出具在长沙入伍证 明 | ||||
征兵前户籍为长沙 | 由团级以上部门出具现役军人证明及家庭成 员关系证明+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入 伍前户籍所在地证明 | ||||
备注 | |||||
1、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的。 | |||||
3、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 |||||
4、对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其购房资格、住房公积金使用可不受上述限制,但须获得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认定。 | |||||
5、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 |||||
6、 市外迁入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的,按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办理。 | |||||
7、923人才落户于2018年7月15日起取消,在此之前已经通过此落户方式落户的人才不受影响,可以获取购房资格。 | |||||
8、首套住房因开发商原因未办证或者拖延办证未满四年的,但网签(备案)时间已满四年的本市户籍家庭,也可以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 | |||||
9、根据长沙发布的《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 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 (1)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 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2)在运营年限方面,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 |||||
10、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 增加1套购房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二是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 子女(18周岁以下);三是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 注意:对于拟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符合二孩及以上认定条件但不符合原限购政策规定的,仍不能凭《实施细则》直接购买 商品住房。 | |||||
③落户长沙满2年 | |||||
备案满4年 | |||||
以上条件满足一个,且限购区域内无住房。 | 需要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 | ||||
①婚姻状态为:已婚、或离婚带有未成年子女、 | |||||
①限购区域内无住房 | |||||
或丧偶带有未成年子女 | |||||
2、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必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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