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沙购房政策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更新时间:2023年1月18日
根据长沙新发布的《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更新时间:2023年1月3日
长沙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户籍家庭购买限购区域第三套商品住房不受缴交社保或个税、房屋网签或办理不动产证时间等限制。
享受购房政策的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二是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三是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
更新时间:2023年1月3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2022年7月1日后,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2022年12月31日后,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按本实施细则要求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22年8月3日
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更新时间:2022年6月13日
根据长沙市住建局消息,市民将名下唯一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再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有两套房的盘活一套房供作租赁住房后,可按二套房贷款。
更新时间:2022年5月13日
2022年5月11日,长沙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
1、《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资格审核时,以家庭为单位,盘活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作租赁的,暂按“一户核减一套”的原则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2、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3、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均须纳入服务平台监管;
注意:《方案》出台后购买了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如果盘活为租赁住房,不能核减家庭住房总套数。
更新时间:2022年5月12日
根据长沙住建局消息,结合长沙正在实施的“交房交证”政策,从即日起,对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家庭第二套房的时点进行优化,即限购区域内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间隔时间既认网签、又认登记,均按满4年计算。
长沙二套房资格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首套住房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满4年或网签备案时间满4年;
②长沙户籍满2年;
③婚姻状态为:已婚、或离婚带有未成年子女、或丧偶带有未成年子女
提醒: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爱长沙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资格】可获取购房资格汇总表及资格查询入口,查看本地/外地、首套房/二套房等购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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