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智汇潇湘 才聚望城” 公开引进20名教育人才简章

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20名,以优化我区人才结构,提升教育事业发展。引进原则为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拟引进的岗位和待遇可在相关公告中查看。引进人才将列入区全额拨款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符合条件者将享受相应人才待遇。报名者须满足基本要求和岗位条件,同时不得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结构,持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引进数量和岗位

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智汇潇湘 才聚望城” 公开引进20名教育人才简章

三、人员管理和待遇

1.引进人才列入望城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施编内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引进人才符合《长沙市望城区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望人才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3.引进人员原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或科员以上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原行政或事业在编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原有社保关系按国家政策接续。

四、引进资格条件及不得报名情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符合岗位年龄、学历要求,具体要求以引进岗位条件为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望城区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望城区内事业编制人员、望城区内教育机构工作人员;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曾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解除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人员;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人员;

7.与望城区教育系统解除编内聘用关系未满三年的人员;2021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后放弃的,或办理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人员;

8.有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行为的人员;

9.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岗位条件

1.学历及学位:所有岗位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最低学位要求为学士。

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2.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及以上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报名语文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其他岗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名优教师引进资格条件

(1)第一类名优教师。45周岁(197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辅导学生在高中学科竞赛全国联赛中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学科竞赛教练;培养过健将级运动员的优秀教练员;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学科领军教师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

(2)第二类名优教师。40周岁(1983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下同)以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名师;省级名师培养对象;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教育部组织的学科类现场课堂教学比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湖南省未来教育家或精英教师培养对象。

(3)第三类名优教师。40周岁以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地市级教育人才;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类现场课堂教学比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4)第四类名优教师。35周岁(1988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类现场课堂教学比武、比赛二等奖获得者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类现场课堂教学比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六、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履历分析评价、资格复审、现场试教、专业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2024年4月15日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望城党建+”和“望城就业通”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信息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2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在网站首页点击“长沙市望城区2024年教育人才公开引进报名入口”栏目进入报名系统,选择相应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系统报名功能于4月23日17∶00准时关闭,关闭后不再补报。

3.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过程中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报名系统的提示准确提供相应资料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报名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简章,提交完整、合法、真实、准确的报考资料。在公开引进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次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初审

1.于4月16日9∶00-4月24日17∶00进行。根据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上传材料、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及未通过的原因将于4月26日17:00前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请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不另行反馈)。初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合格的进入履历分析评价环节。

2.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导致无法正常参与下一环节等情形,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打印报名表

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17∶00至5月6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请登录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要求一式两份,请妥善保管(资格复审等环节还需提供)。

(五)履历分析评价

1.履历分析评价材料报送要求。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按照清单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报送时间、清单内容和指定邮箱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履历分析评价后,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引进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同分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履历分析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资格复审环节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

(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七)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八)现场试教和专业面谈

1.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具体时间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现场试教:现场试教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效果、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英语岗位含口语)、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3.专业面谈:专业面谈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满分为100分,合格线80分(含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现场试教成绩×70%+专业面谈成绩×30%。

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面谈成绩高者优先;专业面谈成绩相同的,增加小数位数进行排名,成绩高者优先,小数位数不予限制。

5.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确定:按综合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九)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及体检

1.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请及时查看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望城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名同一岗位且现场试教和专业面谈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3.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察

1.体检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从同一岗位且现场试教和专业面谈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面谈成绩高者优先;专业面谈成绩相同的,增加小数位数进行排名,成绩高者优先,小数位数不予限制。

(十一)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取(聘用)人员,并通过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统筹实施,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参与,区纪委(监委)负责引进活动的监督工作。

八、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诚信参与考核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录入望城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名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本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核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核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成绩无效,5年或终身限制报名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次引进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所有。

咨询电话:

望城区教育局(报名条件咨询):0731-88068543

望城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0731-88050724

望城区人社局(考务咨询):0731-88081720

望城区人社局(报名技术支持):0731-88071233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062356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拨打(9:00-12:00,13:00-17:00)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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