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湖南省应急(消防)救援机动支队管理办法(试行)》和《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1人(其中退役士兵不低于4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录计划、岗位和条件
此次共招录51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6人、消防宣传员5人。具体招录计划为机动支队第四大队32人,支队机关15人,安化大队1人,桃江大队1人,大通湖大队2人。岗位条件详见
附件1。
此次报考人员中,已列入参加驾驶员选拔对象的,不影响在落选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录用为战斗员。
2、不得招录的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十)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3、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集训结业考核成绩优先原则分配到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支队战勤保障机构和湖南省应急(消防)救援机动支队第四大队(驻地沅江)。消防宣传员一经录用,报名单位即为工作单位。
4、工作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标准。
2.应录人员的服役时间、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时间、全国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习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不计入招录后工作时间),结合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授予相应等级并确定工资档次。
3.加入工会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4.统一提供工作期间的制式服装、饮食及住宿,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5.具有条件的,可参加社会行政人员选拔,一旦录取,不属于违约行为。
6.符合退休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退休。
(二)工资待遇保障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机动支队第四大队:由基本工资、等级年限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现场救援补贴、奖励工资和绩效考评工资等部分组成,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不低于6500元(未扣除“五险一金”等个人应缴纳费用),驾驶员、通信员月工资收入高于此标准。
(2)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和战勤保障机构: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和奖励工资等部分组成,战斗员岗位月工资收入不低于5000元(未扣除“五险一金”等个人应缴纳费用),驾驶员月工资收入高于此标准。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算起)。
2.消防宣传员
(1)消防宣传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等级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岗位津补贴、奖励工资等部分组成。新入职消防宣传员月薪约4500元/月(未扣除“五险一金”等个人应缴纳费用)。
(2)消防宣传员试用期为2个月(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算起)。
3.首次应聘期为5年,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和职务晋升递增。
(三)执勤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用24小时执勤备战形式,实行三班两轮换,每月休息10天,管理模式及训练标准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消防宣传员每天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有加班、出警等特殊任务另行安排并发放相应补助。
5、报名方式及考核流程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8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即政治考核审查表,报名人员自行打印,须仔细填写信息,并选择意向岗位和意向报名单位,是否服从调剂;填写信息完毕后到常住户口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及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另补充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4)应聘人员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5)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7)符合直接或优先录用条件的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材料复印件需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996587642@qq.com,并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心理测试当日将原件交给组织人员审查(包括2张个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
(2)线下报名:由应聘人员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消防宣传员均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根据附件内容到指定的单位报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5:00-18:00。
(三)考核流程
1.资格审查(7月19日):招录办就应聘人员资料齐全与否和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将以电话或者微信群形式通知考生参加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心理测试(7月20日上午):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体格检查(7月20日上午):心理测试合格进入该环节。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由承检医院提出需要复检人员及项目,经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后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束后,由承检医院下达体检结论。如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并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索取发票,凭体检发票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销。
3.驾驶技能考核(7月20日上午):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在体检后进入该环节,考核项目为道路驾驶、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等科目的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体能测试(7月20日下午):战斗员、通讯员及驾驶技能考核合格人员进入该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0米跑,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6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5.笔试(7月20日下午):报考消防宣传岗位人员,心理测试合格进入该环节。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相关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核形式,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6.面试(7月20日下午):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由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精神状态,工作热情及对消防救援工作的适应能力。
(2)消防宣传员: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行为举止、专业技能能力。
7.政治考核(7月21日-7月25日):招录办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全面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以上考核由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招录流程时间如有变化,将以电话或者微信群形式通知考生,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驾驶技术考核及面试结果将在考核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6、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运用
1.直接录用。驾驶技能考核(驾驶员)、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合格,且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直接录用: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服役经历和消防救援队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1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的人员;
(2)荣立三等功(需提供三等功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奖励证书等相关奖励材料)的人员;
(3)中共党员(需提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相关党员材料)的人员;
(4)有汽车维修专长(需提供国家承认汽车维修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且出具1年以上汽车维修工作经历证明)的人员。
2.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学历层级高或有消防救援相关国家职业资格(在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认可)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综合成绩运用。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区分“驾驶员”、“通讯员”和“战斗员”三类岗位,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从高至低录用,录用人数为计划数减去直接录取人数;消防宣传员按照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录用名单。
(2)成绩相同,按照招录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同时符合优先条件的,依次以体能成绩、面试成绩确定。
4.替补范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15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其中后50%为替补人员。
(二)公示
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益阳消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确定录用对象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列为可录用对象。
(四)订立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在入职培训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时间为5年(含试用期),一式两份,支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各持一份。劳动合同于签订之日起,如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五)补充录用
在培训开训1个月内,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从公示未录用的后50%依次替补录用。
7、入职培训
新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入职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该阶段视为试用期);消防文员上岗培训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培训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存在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肌劳损、强直性脊柱炎等隐疾的;
(三)培训考核不合格;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五)发现招录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思想不端正、违反纪律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招录纪律
(一)应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录工作有关要求,服从招录单位安排。对在报名、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以及审查过程中认定违规的,或应录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妨碍招录工作行为,干扰、影响招录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取消应录或录用资格,给予终身不予录用处理。
(二)招录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招录工作要求。对招录人员出现擅自更改招录条件、无故停止办理招录手续、违规操作影响招录公平公正,或利用招录职务之便设置门槛、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支队将严肃查处。
(三)本次招录由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全权负责,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本次招录不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凡借此次招录进行培训或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等相关经费的行为均为诈骗。招录监督举报电话:0737-4226620。
上述条文由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6月27日